美国海关询问以前使用大麻的情况
#6
远途旅行发布图例
参加日期:2001年7月
位置:受偏见影响的名单,前往炼狱
程序:只对跳蚤和黑名单说不
Posts: 92,803
#7
暂停
参加日期:2007年7月
Posts: 4,477
Are you sure [他二十多年前承认抽大麻] 部分?除非他20年前因违反联邦法律而被捕入狱,否则可能会在系统中留下犯罪记录,我不知道他如何获得[一生]禁令。如果CBP发现您是[拥有]大麻,否则他们在面试中认为您的行为不可接受。要获得终身禁令,如果您的消息来源是正确的,则需要大得多的冒犯。例如,这家伙在20年前因与大麻有关的罪行而被判入狱,并在试图进入美国时对此事撒谎。那是恕我直言,可能发生的唯一合理的解释。
我敦促您再次阅读该故事,或者至少尝试发布指向整个故事的链接。 抽大麻20年前 与[被捕,并在20年前因吸食大麻而留下犯罪记录]。
我敦促您再次阅读该故事,或者至少尝试发布指向整个故事的链接。 抽大麻20年前 与[被捕,并在20年前因吸食大麻而留下犯罪记录]。
#10
远途旅行发布图例
参加日期:2001年7月
位置:受偏见影响的名单,前往炼狱
程序:只对跳蚤和黑名单说不
Posts: 92,803
如果该人以不合法的方式使用了该药物,并且在相关的拥有/使用/分配药物的司法管辖区不是吸毒者或法律的其他滥用者,则不应使用吸毒对于那些希望进入美国的人来说,这是一个问题,因为在相关领域(如果该药物是受管制或不受管制的物质)不是非法使用该药物。
听起来您在谈论的主要是外国访客,他们在未标记表格以宣告吸毒者/滥用者/犯罪记录时,口头承认违反了与毒品有关的法律(在某处)。在这种情况下,不一致不是任何人的朋友。
依照医生的规定,在丹麦合法使用大麻并且未吸毒的人可以被美国接纳,即使大麻在丹麦通常不合法。
#12
参加日期:2017年2月
地点:休斯敦
计划:UA 1K和Million Miler,*金奖,Bonvoy终身钛金万豪酒店,赫兹五星级,
Posts: 990
#14
加入日期:2015年6月
程序:AA PRO,MarriottSPGRCetc Plat,IHG Spire Amb,愚人ish积英里,Fid。防御
Posts: 108
在世界任何地方,任何违反管制药物法的行为都会导致终身禁止进入美国。如果您是具有亲爱性的人,则这是《移民和国籍法》第212(a)(2)(A)(i)(II)条)或8 USC 1182(2)(A)(i)(II)。它确实需要“违反”法律,因此仅在20年前,5年前或5分钟前使用过毒品并不一定会导致不合格。但是,如果CBP已经从过去的遭遇(或其他各种来源)中得知您已被裁定犯有毒品罪,那么,如果您只是在边境露面,那您就很敬酒了。该规则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例外(几乎所有这些例外都要求犯罪必须在18岁之前实施),但从广义上讲,过去任何时候有记录在案的毒品违规者将很难走比起其他方式,没有签证的旅行是正确的。就是说,如果旅行者是一位诚实的公民,对自己的历史很诚实,并且不太可能再次冒犯,那么在签证申请过程中通常会取消不合格的资格-因此,实际上,吸烟者这样做的J或大学里的几个人将不得不再跳几圈,但在其他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最后还是可能会被允许进入。
积极地向CBP或签证官撒谎,这经常会在另一个法律条款下招致永久性的不合格,这很可能破坏旅行者的信誉,无法修复。所以,不要那样做。
神圣的木偶宙斯,多么可怕的忠告。如果您不喜欢谈话的进行方向,那么联邦官员对您提出的任何问题的答案都是事实还是沉默。您不知道美国海关边防总署正在处理什么信息,而且重大的虚假陈述是永久禁止的一种持久形式,远比轻微的古代毒品犯罪更为持久。从字面上看,在检查时被口袋里的关节抓住时,永久禁令的可能性较小。
积极地向CBP或签证官撒谎,这经常会在另一个法律条款下招致永久性的不合格,这很可能破坏旅行者的信誉,无法修复。所以,不要那样做。
神圣的木偶宙斯,多么可怕的忠告。如果您不喜欢谈话的进行方向,那么联邦官员对您提出的任何问题的答案都是事实还是沉默。您不知道美国海关边防总署正在处理什么信息,而且重大的虚假陈述是永久禁止的一种持久形式,远比轻微的古代毒品犯罪更为持久。从字面上看,在检查时被口袋里的关节抓住时,永久禁令的可能性较小。
最后由TWA884编辑; 19年10月18日, 上午9:33 原因:合并同一成员的连续帖子;请使用多引号功能。谢谢你。
#15
加入日期:2003年5月
地点:巴黎
程序:AA平台(4m +),AF金牌,A3金牌,Hyatt Explorist,万豪酒店
Posts: 1,682
在世界任何地方,任何违反管制药物法的行为都会导致终身禁止进入美国。如果您是具有亲爱性的人,则这是《移民和国籍法》第212(a)(2)(A)(i)(II)条)或8 USC 1182(2)(A)(i)(II)。它确实需要“违反”法律,因此仅在20年前,5年前或5分钟前使用过毒品并不一定会导致不合格。但是,如果CBP已经从过去的遭遇(或其他各种来源)中得知您已被裁定犯有毒品罪,那么,如果您只是在边境露面,那您就很敬酒了。该规则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例外(几乎所有这些例外都要求犯罪必须在18岁之前实施),但从广义上讲,过去任何时候有记录在案的毒品违规者将很难走比起其他方式,没有签证的旅行是正确的。就是说,如果旅行者是一位诚实的公民,对自己的历史很诚实,并且不太可能再次冒犯,那么在签证申请过程中通常会取消不合格的资格-因此,实际上,吸烟者这样做的J或大学里的几个人将不得不再跳几圈,但在其他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最后还是可能会被允许进入。
积极地向CBP或签证官撒谎,这经常会在另一个法律条款下招致永久性的不合格,这很可能破坏旅行者的信誉,无法修复。所以,不要那样做。
积极地向CBP或签证官撒谎,这经常会在另一个法律条款下招致永久性的不合格,这很可能破坏旅行者的信誉,无法修复。所以,不要那样做。
并且有大量证据表明CBP绝对是在应用THAT逻辑,并且将外国访问者仅用于过去的使用。
剖析-您正在混淆两个不同的问题。有人抽大麻的事实并不等于定罪。
CBP正在做的事情是询问人们是否曾经使用过非法药物,然后将其推算为"哦,他/她违反了法律,因此不可受理"
与您在记录中有信念的情况完全不同。永久禁止某人进入美国是荒谬的,因为他们过去曾使用过非法毒品。
最后由TWA884编辑; 19-10-17在 下午5:38 原因:合并同一成员的连续帖子;请使用多引号功能。谢谢你。